企业规模
郑州福亦禄道路交通安全设施有限公司是一家围绕交通标志杆、道路反光标牌生产、销售、施工为一体的综合型生产企业。公司凭着历年来的卓越业绩,诚信、务实、进取的企业精神,以及专业制造的前瞻决策和交货及时、价格互惠、服务满意的经营宗旨而赢得用户信赖,因此公司综合实力不断提高。
组织机构
机构设置为董事长兼总经理及所辖:市场部、制造部、品管部、财务部、行政部等职能部门,开展本公司日常工作。

生产能力
我司现有机械设备:大型剪板机、折弯机、冲床以及切圆三角一体机和覆膜机。公司成立以来专业、专注、专心于标志牌的研制和生产,强调精益管理,不断完善和创新制造工艺,提高了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。使生产管理日趋成熟并超前于其它同行。并成立了相关产品配套施工队伍。






道路交通标志的设置原则是什么?
交通标志的设置应进行总体布局,应有系统性,防止出现信息不足或过载的现象。重要的信息应连续、重复显示。
标志应设置在道路行进方向右侧或车行道上方,也可根据具体情况设置在左侧,或左右两侧同时设置。
为保证视认性,同一地点需要设置两个以上标志时,可安装在一根立柱上,但多不应超四
个;分开设置的标志,应先满足警告、禁令和指示标志的设置空间。
原则上要避免不同种类的标志并设。解除限制速度标志、解除禁止超车标志、优先道路志、路口道路优先标志、优先道路解除标志、会车先行标志、会车让行标志、停车让行标志、减速让行标志均应单独设置。标志板在一根支柱上并设时,应按警告、禁令、指示的顺序,先上后下,先左后右地排列。
警告标志不宜多设。同一地点需要设置两个以上警告标志时,原则上只设置其中需要的一个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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